乌公寓遭袭已致40死俄乌互相指责,到底谁干的?******
中新网1月17日电 综合报道,乌克兰第聂伯罗市居民楼突然遭导弹袭击造成大量平民伤亡,这事儿到底是谁干的,俄乌各执一词。
俄方暗示是乌克兰防空导弹拦截目标时击中了住宅楼,乌方则暗示是俄方发射的巡航导弹击中了公寓。这情节和两个月前的波兰导弹乌龙有点相似,当时俄乌也是类似说法……
“最致命的平民伤亡事件”
乌克兰第聂伯罗市公寓楼14日突然遭遇导弹袭击,造成大量平民伤亡。乌克兰应急服务部门16日宣布,公寓楼遭袭击事件的死亡人数已增至40人,此外已有39人获救、75人受伤,另有46人仍处于失踪状态。
路透社称,这是乌克兰危机以来“最致命的平民伤亡事件”。导弹瞬间将九层楼的建筑夷为平地。
“我们都住在这样的建筑物里,我们都在想象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们身上会怎样。这太可怕了,”附近的居民波琳娜说。
乌克兰指责是俄罗斯发射的导弹击中了乌平民公寓,并将此事件描述为“恐怖主义”行为。
乌克兰总统办公室副主任季莫申科在其官方社交账号发布消息称,公寓楼是遭俄军导弹击中。
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谴责俄方对这起攻击“胆怯得不敢出声”。
泽连斯基还趁此机会表示,第聂伯罗袭击事件凸显了西方加快武器供应的必要性。这也证明了乌克兰目前需要更多武器来击败俄军。
乌方:“我们没能力干这事”
这次导弹击中居民楼到底是不是俄方的责任?乌克兰总统的高级顾问竟然一不小心说漏了嘴。
乌总统高级顾问阿列克谢·阿列斯托维奇日前表示,乌克兰防空系统拦截了一枚俄罗斯导弹后,一栋住宅楼发生爆炸,导弹最终击中了该地点。“‘导弹’被击落。它显然落在了公寓街区。但它在掉落时爆炸了,”他说。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表示,阿列斯托维奇的言论引起了许多乌克兰政府和军方官员的愤怒,他们指责这些言论是在败坏乌克兰军队的形象并将乌克兰认定为有罪的一方。
第聂伯罗市长甚至抨击这位总统顾问是“自恋的动物和臭嘴”,敦促乌克兰安全局(SBU) 进行干预。
为了反驳阿列斯托维奇的言论,乌克兰空军还公开表示,乌军并没有能够拦截俄罗斯KH-22巡航导弹的手段。
据空军称,1月14日,五架俄罗斯Tu-22m3远程轰炸机在库尔斯克州和亚速海上空发射了五枚Kh-22巡航导弹。其中一枚Kh-22导弹击中了第聂伯罗的一栋高层建筑。“自俄罗斯开始军事行动以来,已向乌克兰境内发射了超过210枚此类导弹,没有一枚被我们的防空系统击落。”
在多方压力之下,阿列斯托维奇也很快道歉,并说他的话只是事件的一个“版本”,而不是最终的真相。然而他后来又收回了道歉,坚称他的言论措辞谨慎,并且没有否认“俄罗斯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俄方:“他们自己都承认了”
对于乌克兰方面的指责,俄方的回应也很明确,不仅否认制造公寓楼袭击事件,还暗示乌克兰官员都自己承认是“你们干的”。
俄罗斯总统新闻秘书、克里姆林宫发言人佩斯科夫称,乌克兰政府应对这起致命的爆炸事件负责。
佩斯科夫对记者表示:“俄罗斯武装部队的攻击目标只针对军事目标,你们也已经看到了乌克兰方面的一些说法,他们说,这场悲剧是乌军防空导弹行动的结果。”
俄罗斯国防部也表示,14日的导弹袭击旨在针对乌克兰军方的指挥和控制系统,以及相关的能源基础设施。“所有指定的目标都被击中了。”
这个剧情看着眼熟
第聂伯罗公寓遭导弹袭击,和两个月前的波兰导弹风波,看着十分相似。相同的情节是俄乌各执一词,互相认为对方是罪魁祸首。最大的不同是,一个发生在乌克兰境内,一个发生在北约国家波兰境内。后者动静更大,调查结果也出的更快。
2022年的11月15日,波兰东部靠近乌克兰边境地区突然遭遇导弹爆炸,造成2人死亡。导弹爆炸刚一发生,波兰媒体和官员就表示,可能是“俄罗斯的导弹”坠入波兰领土。
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也迅速发文,将责任归咎于俄罗斯。乌外交部长库列巴更进一步否认导弹是由乌克兰防空系统发射,称这是俄罗斯宣扬的“阴谋论”。
但是,俄国防部紧随其后发布声明否认,称俄军没有使用杀伤性武器对乌波交界地区的目标发动打击。部分波兰媒体的报道是“蓄意挑衅”。
美国总统拜登也“打脸”了乌克兰方面的表态,称“从弹道轨迹来看,它(导弹)不太可能是从俄罗斯发射的”。美国和北约的初步调查都显示,爆炸可能是由一枚乌克兰导弹造成的。但乌克兰不打算“承担责任”,北约不愿闹大,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